因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
2008〕8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才流動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規定,椒江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類高層次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衛生類高層次人才2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椒江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類高層次人才職位一覽表》(附件1),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j.gov.cn)和“健康椒江”微信公眾號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發布媒體。
二、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戶籍不限,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的要求;
4.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以《2023年椒江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類高層次人才職位一覽表》(附件1)為準,其中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學位均須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相對應。
5.年齡計算至2023年8月7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6.根據中央、省、市相關文件要求落實“兩個同等對待”,即“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適用“兩個同等對待”,以應屆畢業生或研究生學歷同等對待身份報考的,住院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7.與崗位之間存在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8.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9.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8日到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
臺州市椒江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404辦公室)聯系電話:0576-89039611、89063968。
3.報名材料
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2)、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復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張。
4.資格審查
臺州市椒江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資格審查。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該職位報考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2,否則該職位不開考或按該職位的原開考比例相應縮減招聘職位計劃數。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情況,在指定發布平臺公布。
四、考試形式
采用面試形式。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考試由臺州市椒江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實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指導。
五、體檢和考察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進行考察。因出現報考人員在公示前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六、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送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在指定發布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原農村戶口的須辦理戶籍遷移手續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
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員至少須在椒江區衛生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才允許流動(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新錄用人員按正常報考年限給予3次執業考試機會,3次后仍未取得執業資格的,予以解聘。
七、聯系方式
椒江區衛生健康局局人事科教科電話: 0576-89039611
椒江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0576-88830168
八、其他事項
1、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2、符合條件的高層次醫學類人才,可以按照《椒江區社會事業人才發展三十七條》規定,享受相應的人才優惠政策。
3、有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資格僅作為崗位招聘的補充條件,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椒江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負責解釋。
臺州市椒江區衛生健康局
臺州市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